科学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主体责任
一要把稳评融入政府日常工作。对各级党委、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常态化考核和廉洁评估,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要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三要严格落实稳评责任追究。不追究责任,主体责任就会落空。要抓好考责这个关键,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追究这个保障,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在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强化“稳评”的创新性。要认真风险评估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广。要注重探索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完善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的技术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各类专业评估中介机构,设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不断增进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中立性。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如何统筹抓好“硬道理”与“硬任务”、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并行不悖、发展与稳定相互促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实现这一平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