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符合性声明流程介绍
一、前期准备
确认产品适用性
检查产品是否属于RoHS指令管控的电子电气设备(EEE),如家用电器、IT设备、照明设备等。
需覆盖整机及所有零部件(含线材、焊锡、外壳等)。
材料清单(BOM)审核
收集完整BOM表,列出各零部件的材质及供应商信息,重点关注含金属、塑料、涂层的部件。
要求供应商提供RoHS符合性声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二、测试与评估
实验室检测
初筛测试: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XRF)快速筛查铅、汞等重金属含量。
化学分析:对疑似超标部件进行化学溶解法精准检测(如镉需用ICP-OES)。
测试标准:依据EN 62321系列方法,限值要求为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醚≤0.1%,镉≤0.01%。
豁免条款核查
特殊应用(如高温焊锡、荧光灯汞合金)需引用RoHS附录III豁免条款,并提交技术论证文件。
三、文件编制
技术文档要求
产品说明书(含用途、规格参数)
BOM表及零部件材质分析报告
检测报告(需ISO 17025认可实验室签发)
供应商声明文件(如无测试报告则强制提供)。
RoHS符合性声明(DoC)
制造商/进口商签署声明,明确产品符合RoHS 2.0(2011/65/EU)及其修订指令要求。
声明需包含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签署人信息及日期。
四、合规标识与市场准入
加贴CE标志
RoHS作为CE标志的环保要求之一,符合性声明完成后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需满足LVD、EMC等指令)。
文件保存与追溯
技术文档和DoC需保留至产品停产后10年,供欧盟市场监管机构抽查。
五、违规风险
未提供有效DoC或检测造假,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Zui高为年营业额4%)及市场禁售。
(注:若产品涉及多国出口,需同步满足中国RoHS、美国加州CP65等其他地区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