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指导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引导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修订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予公布,供参照执行。以上文件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规范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引领铅蓄电池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过程,其中铅蓄电池生产包括铅粉制造、极板制造、涂板、化成、组装等工艺过程,铅蓄电池再生包括破碎分选、脱硫、熔炼等工艺过程。铅蓄电池在收集、运输和贮存等环节的技术管理要求由《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铅蓄电池行业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四)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
(五)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应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突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资源再生利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六)铅蓄电池行业应对含铅废气、含铅废水、含铅废渣及硫酸雾等进行重点防治,防止累积性污染,鼓励铅蓄电池企业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
二、源头控制与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铅蓄电池企业原料的运输、贮存和备料等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物料扬撒,不应露天堆放原料及中间产品。
(二)优化铅蓄电池产品的生态设计,逐步减少或淘汰铅蓄电池中镉、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三)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的熔铅、铸板及铅零件工序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烟尘的部位应设局部负压设施,收集的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设施。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应采用连铸连轧、连冲、拉网、压铸或者集中供铅(指采用一台熔铅炉为两台以上铸板机供铅)的重力浇铸板栅制造技术。铅合金配制与熔铅过程鼓励使用铅减渣剂,以减少铅渣的产生量。
(四)铅粉制造工序应采用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和膏工序(包括加料)应使用自动化设备,在密闭状态下生产;涂板及极板传送工序应配备废液自动收集系统;生产管式极板应使用自动挤膏机或封闭式全自动负压灌粉机。
(五)分板、刷板(耳)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采用机械化分板、刷板(耳)设备,保持在局部负压条件下生产;包板、称板、装配、焊接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设备,并保持在局部负压条件下生产,鼓励采用无铅焊料。
(六)供酸工序应采用自动配酸、密闭式酸液输送和自动灌酸;应配备废液自动收集系统并进行回收或处置。
(七)化成工序鼓励采用内化成工艺,该工序应设在封闭车间内,并配备硫酸雾收集处理装置。新建企业应采用内化成工艺。
(八)废铅蓄电池拆解应采用机械破碎分选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全自动破碎分选技术与装备,加强对原料场及各生产工序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分选出的塑料、橡胶等应清洗和分离干净,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九)再生铅企业应对带壳废铅蓄电池进行预处理,废铅膏与铅栅应分别熔炼;对分选出的铅膏应进行脱硫处理;熔炼工序应采用密闭熔炼、低温连续熔炼、多室熔炼炉熔炼等技术,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铸锭工序应采用机械化铸锭技术。
(十)废铅蓄电池的废酸应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离子交换或离子膜反渗透等处理技术;废塑料、废隔板纸和废橡胶的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等工艺应遵循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则,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自动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