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本政策针对废电池收集环节混乱、效率低下的现状,明确提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从我国现阶段的形势来看,回收是制约废电池资源化利用的Zui大“瓶颈”之一。针对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目前和未来的重点防治对象,鼓励采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全过程监管体系,以改善目前废电池在收集、运输、贮存等环节较为混乱的现状。
这一信息化体系与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相符,对探索民用危险废物实时在线的转运、贮存监管、可视化的管理系统提供了技术手段,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实时监管平台,为全国性高效、快捷的一体化管理提供了基础,符合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环境管理新模式。
鼓励研发智能化的废电池利用等新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或者采用国家推广的清洁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通过研发自动化、高效率和高安全性的利用技术,以减少污染物的环境排放,切断或减少污染物与人体的暴露途径。
问:《技术政策》的Zui大亮点是什么?
答
1、有力支撑“土十条”的实施
2014年3月18日,环境保护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议要求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技术政策在废电池的回收、贮存与运输环节均指明了污染防治方向。鼓励对废电池回收与资源利用、鼓励智能化、自动化等污染控制技术,将有效降低环境污染物排放,促进再生过程的清洁生产水平提高,为“土十条”的实施将发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
2、废电池的生产者责任延伸
针对废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废电池(属锂离子电池)的环境安全问题,提出了贮存、运输与处理环节的风险控制技术,并鼓励研发逆向拆解等新技术,结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落实,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推动相关产业链形成闭合循环的发展模式。本技术政策与国家大的方针政策一致,在政策正式发布后,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分别对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回收模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做出类似规定,与本政策方向和内容完全一致。
3、废铅蓄电池的全过程管理
针对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混乱、环境风险大等现状,首次提出铅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流向追踪管理理念,将污染控制从生产企业延伸至消费者,为高污染废民用品的管理提出了污染责任延伸的思路。
问:《技术政策》对废电池的回收责任主体是如何划分的?
答
政策明确提出“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体现了“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生产者责任延伸,回收责任自然也延伸。对于废铅蓄电池,由于其环境风险性较高,本技术政策比修订前要更为严格,提出了全过程管理原则,不仅延伸到大的批发商、零售商,甚至延伸到消费者,消费者不能将废电池随意交付给小商贩。新能源汽车电池作为车辆的核心零部件,整车生产者也应承担回收的一部分责任。具体回收时,由于物流成本制约,必须社会多方参与才能真正降低回收成本,政策明确提出应社会多方参与回收共同承担责任,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收集企业及利用企业等共同建设废电池收集系统。
问:《技术政策》Zui终实现的控制目标是什么?
答
《技术政策》Zui终实现的控制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逐步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明确现阶段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向。
二是通过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和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资源化过程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指导。
在废电池环境风险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决报废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污染问题进行了引导,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电池生产商、整车企业、回收企业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废旧电池污染不容忽视,各方须加快步伐,加大监管力度。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落实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废电池的可循环、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