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版次软件项目”是指企业根据自主研发或联合开发,有着自主产权,销售的同产品名字、同一版本信息的软件项目。
首版次软件项目是指企业自主研发或是联合开发,作用或特性有较大提升,在该领域具备技术性优势或填补市场空白、摆脱市场垄断,有着自主产权,尚未取得重要销售市场销售业绩,在市场销售的同产品名字、同一版本信息的软件项目。不包含公司研发的自购手机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工具软件。
申请认定的企业及软件项目需要具备啥标准?
《办法》确定了申请认定的企业及软件项目在申请目标、专利权、作用特性等方面必要条件。在其中,申请认定目标需是在河南省域内申请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专利权层面,申请单位需有着申请新产品的自主产权,软件项目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得时长距首版次软件项目申请材料递交截至日期不得超过2年。
依据《办法》,产品卖点或特性有重大进展,具备技术性优势;或弥补中国本省空缺、摆脱市场垄断;或获得省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赏(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级或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示范工程;或根据鸿鹄、神州龙芯、湘源、麟麟、统信等国内硬件软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相对应可用性测试。
商品根据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评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或通过省部级或以上软件项目检测中心的检测。商品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往后的总计市场销售(服务项目)额度100万(含)之上。
《办法》还确定了申报和评定程序流程,申报单位自行向所在直辖市、省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机构申请,评审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团对产品推荐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批评定,明确提出《山东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建议名单》并公示,终授予《山东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