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和咨询服务。社会组织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作出评估结论的参考。
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作出予以实施的评估结论: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
侵犯群众利益,引起群众不满可能产生重大不稳定事端的;
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较长时间内难以解决的;
容易引发相关地区、部门和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相互攀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其他应当不予实施的情形。
山东省国稳安全性企业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服务项目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性三方组织,在稳评业务流程上面有丰富多彩的資源和调查工作经验,大家企业秉持诚实守信、整体实力为本,顾客至上、客户至上的经营管理理念,在逐步完善和提升服务标准的另外累积了丰富多彩的实际操作工作经验和人力资源,将尽心尽意致力于服务项目于中国各大型企业,为其出示高品质的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