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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放电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AH.(25℃)。请参见表(2)。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容量保持和储存 l自放电 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超强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储存温度建议补充电间隔补充电方式低于25 ℃(77℉)每三个月定电压充电2.3V/cell充16至24小时定电压充电2.45V/cell充5至8小时定电流为0.05CA充5至8小时25℃(77 ℉)每三个月30oC尽量避免储存电池特点: ·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确保不漏酸。 使用范围: |
技术参数:型号标准电压容量内阻外型尺寸(mm) MODEL(V)(Ah)mΩ长(L)宽(W)高(H)总高(TH))NP4-12124≤409170101107 NP7-12127≤22151659398 NP12-121212≤0 NP17-121217≤68 NP24-121224≤8.35 NP38-121238≤7.30 NP65-121265≤6.75 NP100-1212100≤4.4407173240240 NP150-1212150≤3.5484170242242 NP200-20012200≤3.4520240245245 注意:1、标准容量(10小时率)为在25℃下所得的平均值,可以通过3次以内的充、放循环达到。2、总高指包含电池端子的高度。3、端子的种类可根据客户的要求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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