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浅蓄电池12V65AH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储存温度 建议补充电间隔 补充电方式
低于 25 ℃( 77 ℉) 每三个月 定电压充电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时
定电压充电 2.45V/cell 充 5 至 8 小时
定电流为 0.05CA 充 5 至 8 小时
25 ℃( 77 ℉) 每三个月
30oC 尽量避免储存
汤浅蓄电池维护与保养
1、电解液液面应始终保持在max和min之间,每月检查一次,并视
2、液面下降情况,适当补充蒸馏水(纯水)*切勿加酸*。
3、当电池的电压不足且灯光暗淡、起动无力时,应及时进行车外充电。
4、防止蓄电池过充电或长期亏电,过充会使活性物质脱落,亏电会使极板硫化,要保证调节器电压不能过高或过低。
5、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排气孔是否畅通,以防电池变形或爆裂。
6、电池应远离热源和明火,充电及使用时应保持通风,以防燃烧伤人。
7、防止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每次使用启动时间不能大于5秒,两次连续启动时间,中间间隔10-15秒。
汤浅蓄电池内部短路现象
(1)充电时电压始终保持低值,有时降至零;
(2)充电末期电池冒气泡很少或发生太晚;
(3)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液温上升很快;
(4)充电时电解液密度不上升或上升极慢;
(5)放电时终止电压出现过早;
(6)开路电压低。
汤浅蓄电池12V65AH(12V65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