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进行治疗性或核对性放电试验 蓄电池系统长期处于浮充工作时,由于负极活性物质的过量设计及氧复合的存在,致使负极板总有一部分活性物质处于充电不足状态,又由于长期浮充电流值较小而不足以使极板内部的活性物质得到充分的电化学反应而引起极板内部活性物质硫酸盐化,降低了负极板容量,使电池使用寿命受到影响。为了避免上述现象出现,对于长期处于浮充电工作状态的电池系统应视工作状态不同而采取每6个月或12个月进行一次治疗性放电试验(亦称核对性放电试验)。当6个月放电一次时放电深度可浅些,宜采用30-40%左右,若12个月进行放电试验时可适当加深一些,宜50-60%,深度加深后会容易观察到电池系统中出现的故障单体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