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参数
1.UPS装置输入:正常电源交流380V±10% ;50Hz±10%;三相五线电源(3PH+N+PE);备用电源交流380V±10% ;50Hz±10%;三相五线电源(3PH+N+PE);主开关额定短路分断能力不小于50 kA。
2.UPS装置输出:交流380V±1%;50Hz±5%。
3.逆变同步:与市电相位差±5°;满载整体效率≥90%;输出波形失真≤3%。
4.UPS不间断电源用于DCS系统,冗余配置。
5.结构要求:UPS系统带所有必须的保护、控制和报警装置;直流电压与交流输出电压设有电气隔离措施;不使用对环境持续有毒的或国际上认为致癌的材料;所有元件为盘面安装,当UPS安装于多个柜内时,柜与柜应为并排安装;输出配置有隔离变压器,且需位于逆变器和逆变静态开关之间;逆变侧电源和旁路侧电源应配置独立的静态开关,禁止使用交流接触器作切换或其他方式代替;UPS主路输入和旁路输入配置有单独的防雷器,以抵御恶劣电网环境。电磁兼容性具备控制系统不受由于操作、系统内部故障及线路上高频信号所引起的尖峰脉冲和电压波动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