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1.ROHS介绍
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2013年1月3日,RoHS2.0测试 2011/65/EU指令开始执行。2011/65/EC指令检测物质为RoHS 6项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拟增四种优先评议物质: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2-己基)己酯(DEHP),六溴环十二烷(HBCDD)。2.ROHS指令适用范围
Rohs指令涵盖Zui大工作电压不超过AC1000V, DC1500V的下列目录所列的电气电子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等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11.不包含在上述类别当中的其他电子产品。
3.ROHS 管控物质的限值
1. 铅 (Pb):铅是一种有毒金属,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2. 汞 (Hg):汞是一种有毒金属,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3. 六价铬 (Cr VI):六价铬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4. 多溴联苯 (PBBs):多溴联苯是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5. 多溴二苯醚 (PBDEs):多溴二苯醚是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6.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 (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是一种增塑剂,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7.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 (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是一种增塑剂,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8.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是一种增塑剂,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9.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是一种增塑剂,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0.1%)。
10. 镉 (Cd):镉是一种有毒金属,含量不得超过100ppm(0.01%)。
4.ROHS豁免的范围
1.用于军事目的物资
2.送入太空的设备
3.特定设计作为被排除或不适用于本指令范围的设备的一部分,并且只作为该设的一部分才能发挥其功能。
4.大型固定工业设备
5.大型固定设施
6.运输的交通工具,不包括未经批准的电动两轮车
7.仅供专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器械
8.有源植入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