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器械CE标志?
要想在欧盟(EU)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必须获得CE标识。CE标识就是表明医疗器械符合适用的欧盟法规的重要体现形式。
获得CE标志的流程是什么?
(一)确认出口国家
若出口至欧洲经济区EEA包括欧盟EU及欧洲自由贸易协议EFTA的30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国,则可能需要CE认证。如瑞典、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等等...
(二)确认产品类别及欧盟相关产品指令
根据欧洲框架,医疗器械分为四类:I类、IIa类、IIb类和I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风险Zui高。
1.第一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I类的风险Zui低。此类设备的制造商可以选择三种CE标记途径中的一种。医疗器械I类的定义为:
(1)如果医疗器械是否是无菌的,例如个人防护套件;
(2)医疗器械是否具有测量功能,如听诊器;
(3)不是无菌的,也不是测量的,例如矫正眼镜。
2.IIa类医疗器械
IIa类医疗器械可属于中低风险类别,患者应短期使用,不超过30天。如手术手套、助听器、诊断超声机等。
3.IIb类医疗器械
IIa类医疗器械可属于中高风险类别,如长期矫正隐形眼镜、手术激光、除颤器等;患者可能会使用IIb类医疗器械超过30天。
4.第Ⅲ类医疗器械
在该类别中,所有医疗设备都具有Zui高的风险,并且需要在其生命周期内yongjiu监控。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监测。例如心血管导管、动脉瘤夹、髋关节植入物、人工心脏瓣膜等。
(三)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
为了能确保CE标志(CEMarking)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Representative)。
(四)确认认证所需的模式(Module)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Assessment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Zui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
1.ModuleA:internalproductioncontrol
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
2.ModuleAa:interventionofaNotifiedBody
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
3.ModuleB:ECtype-examination
模式B:EC型式试验
4.ModuleC:conformitytotype
模式C:符合型式
5.ModuleD:productionqualityassurance
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
6.ModuleE:productqualityassurance
模式E:产品质量保证
7.ModuleF:productverification
模式F:产品验证
8.ModuleG:unitverification
模式G:单元验证
9.ModuleH:fullqualityassurance
模式H:全面质量保证
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证。
(五)采用“自我声明”模式还是“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风险水平(RiskLevel)较低(MinimalRisk)
欧盟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RiskLevel)较低(MinimalRisk)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证。
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
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必须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证。也就是说,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
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的认证过程中,通常均需要至少一家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NB参于认证过程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不同的模式,NB则可能分别以:来样检测,抽样检测,工厂审查,年检,不同的质量体系审核等等方式介入认证过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证书等。
(六)建立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及其维护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技术文档"是欧盟医疗器械指令中很重要的一个事项,它的目的是要求企业准备充份的技术资料和证明,供主管机关抽查,或发生诉讼纠纷时使用。各个欧盟指令对于"技术档案"的要求有所差别,在这里谨以中国出口企业Zui常用的“医疗器械”的要求为例,加以说明。
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要求"技术档案"可能包含下列项目:
A、企业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B、企业简介及欧洲代理名称、联系方式
C、CE符合性声明(或称自我保证声明,若该产品是和其它设备联合运用,则应有整体符合基本要求的证明材料)
1.产品名称、分类及引用标准条款的简要描述
2.产品概述(包括类型和预期用途)
a)产品的历史沿革
b)技术性能参数
c)产品配合使用的附件、配合件和其它设备清单
d)产品的图示与样品
e)产品所用原材料及供应商
3.使用该产品的调和标准/或其它标准
4.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和预防措施(EN1441产品服务危险分析报告)
5.生产质量控制
a)产品资料和控制文档(包括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b)产品的灭菌方法和确认的描述
c)灭菌验证
d)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e)产品稳定性和效期的描述
6.包装和标识
a)包装材料说明
b)标签
c)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