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高端软件“铸魂”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加速提升软件供给能力,努力打造山东软件“名品”,构建高端软件产业生态,现组织开展第八批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含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含适老化数字服务)、公有云服务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鼓励通过国家qukuailian信息服务备案、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的软件参加申报。鼓励石化、航空、船舶等重点领域优势工业企业、科研单位kaifa的符合条件的软件参加申报。jinxian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获得过我省首版次认定的产品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应是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知识产权侵权、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2.软件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承担国家软件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攻关项目)的、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等资质的、由泰山产业lingjun人才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担任申报软件研发主要负责人的申报主体研发人数不限。
(二)申报软件
1.研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不超过2年且出具科技查新报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可靠且主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CMA)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报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