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蓄电池应放置在透风、干燥、阔别热源处和不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安全间隔为0.5m以上。在环境温度为25℃~0℃内,每下降1℃,其放电容量约下降1%,电池宜在15℃~20℃环境中工作。
2.要使蓄电池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请使用性能良好的自动稳压限流充电设备。当负载在正常范围内变化时,充电设备应达到±2%的稳压精度,才能满足电池说明书中所规定的要求。浮充使用的蓄电池非工作期间请不要停止浮充。
3.必须严格遵守蓄电池放电后,再充电时的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的充电规律,条件答应的使用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以便随时对蓄电池进行智能治理。
4.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式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实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实验,运行了6年的阀控式蓄电池,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实验。若经过3次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以为此组阀控式蓄电池寿命终止,应予以更换。
5.维护丈量蓄电池时,操纵者面部不得正对蓄电池顶部,应保持一定角度或间隔。
6.蓄电池运行期间,每半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螺栓是否松动或腐蚀污染,松动的螺栓必须及时拧紧(螺栓与螺母的扭矩约为11n·m),腐蚀污染的接头应及时清洁处理。电池组在充放电过程中,若连接条发热或压降大于10mv以上,应及时用砂纸等对连接条接触部位进行打磨处理。
7.不能把不同厂家、不同型号、不同种类、不同容量、不同性能以及新旧不同的电池串、并在一起使用。
8.为蓄电池配置在线监测治理技术,随时对电池实施在线监测,了解和把握电池的电压、压差(见表1)等,以便及时发现蓄电池的缺陷,及时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