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不要单独增加或减少电池中某几个电池的负载,如:串联使用时的中间抽头作其他电源用。
电池使用时,应避免过充电及过放电,否则均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3.电池在安装结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进行补充充电或均衡充电。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当蓄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20V/单格时,应对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充电限流值zM)好采用0.1-0.2C10(A)
池组安装应考虑其安装地面、楼板的承载、荷重能力(按建筑图纸要求)
4.电池的浮充电压是指在环境温度为25℃下充电电压值,当温差超过10时,必须修正浮充电压,否则会损伤蓄电池。环境温度升高1℃,应降低电压0.03V/单格;则升高浮充电压0.003V/单格
负载变化范围为0---,充电设备应达到1%的稳压精度,
5.至少每年检育一次电池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并及时予以调整,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不得进行振、装作业及调整,松动电池连线,以防打火。
6,建议每年对电池进行一次全负载运行,并做好蓄电池动作记录。
.7.电池运行中,如发现以下异常:浮充电压异常/裂纹、漏液或变形/温度异常等,应该及时査找故障原因并立即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