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式
当工业与民用建筑处于火灾应急状态时,为了***火灾扑救工作的成功,担负向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独立电源称为应急电源。《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受到损坏;一级负荷的电源形式有二路高压电源和一路高压电源及一路低压电源、柴油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1]
常用应急电源的种类
采用铅锡多元特殊正极合金,比传统的铅钙合金耐腐性更强,循环寿命更优越。
优化珊格形设计,具有更强劲的输出功率。
独特的铅膏配方及制造工艺,充分利于4BS的形成,确保电池具有较长的浮充使用寿命。
添加剂的合理使用。使PCL(容量早期损失)得以更好的解决。
全新的顶部和侧位连接方式,方便用户以各种方式连接电池,铜芯镀 ●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使用前应进行72小时浮充充电使蓄电池组内部电量均衡,方可进行测试或使用。
搬运、存储
● 蓄电池重且外壳脆,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和摔蓄电电池,同时注意不要使端子受外力。
● 蓄电池应储存或安装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应远离热源及易产生火花的地方。
● 蓄电池存放前应为满荷电状态,不允许放电后存放。
● 蓄电池应在0℃~30℃的环境下储存,存放的蓄电池应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补充电,存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