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电话交换机 ⑺ 办公自动化系统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 ⑻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 ⑼ 应急照明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⑽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 ⑾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 汽车电池及船用起动
蓄电池使用注意事项:
1.不要打破电池,电池电解液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对皮肤和衣物有腐蚀作用。
2.不要使电池短路,电池短路时,会导致机器损坏、电池发热、发生危险。
3.不要把电池投入火中,投入火中会引起电池爆炸。
4.不得捣毁电池,捣毁电池会使电池的安全结构受破坏。
5.避免电池正负极反接,正负极反接会使电池爆炸。
6.不要使电池过充电,并防止过大的电流放电。
7.不要破坏电池密封结构,电池密封结构受到破坏后,会引起电池漏液、火灾甚爆炸。
8.不要将电池放置在密闭的容器或密闭的设备中进行充电,以免引起电池爆炸。
为确保安全、确保电池的性能、应严格遵守使用上的注意事项.目前EPS根据所带负载的种类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一是主要用于应急照明(多为单相)EPS;奥克松蓄电池NP12-150NP系列产品简介二是用于除应急照明之外,还有应用于空调、电梯、卷帘门、排气风机、水泵等电感性负载或兼而有之的混合供电的三相系列EPS;三是直接给电动机供电的变频系列EPS仅作为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一般选用上述的种EPS。为确保应急照明系统能正常运行,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技术要求中对EPS切换时间及持续工作时间等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1)要求负责向普通应急照明灯供电EPS的供电中断时间<5s.但对于高危险工作区及关键工作区的应急照明,EPS的供电中断时间<0.25s。
2)尽可能利用市电,当市电电压在187-242V的范围内不允许EPS进入逆变器供电状态。
3)要求EPS配置足够容量的电池组,以便在市电供电中断时,少确保应急照明灯可以继续工作90min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