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公司名义登记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以个人名义登记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并附上简要说明;
4. 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5. 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没有投入商业利用的,该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可以有保密信息,其比例*多不得超过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总面积的50%。含有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应当与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一致。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纸件应当置于在另一个保密文档袋中提交。除侵权诉讼或者行政处理程序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或者复制该保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