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申请过程
1、在专利受理阶段,专利局将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如果满足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在初步审查阶段受理的专利申请,如果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将自动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在初步审查之前,必须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秘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办理。在初步审查中,需要审查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存在明显缺乏不能构成技术方案的技术内容,是否缺乏统一性,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在公开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布初审资格通知书之日起进入公开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披露的要求,则必须等到申请之日起18个月后才能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披露,申请人应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审查、编辑和校对、计算机处理以及排版和印刷,大约三个月后,说明书的摘要在专利公报上发表,说明书的小册子也发表了。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有权获得临时保护;
4、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阶段公布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未生效的,视为撤回;
5、在授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无驳回理由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阶段。专利局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专利申请的目录项目进行校对和修改后,应当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支付规定的费用。如果注册手续如期办理,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将其记录在专利登记册中,并在两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按照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