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电池荷电出厂,电池在安装使用前的储存,电池容量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若贮存时间较长,在使用前应对电池进行补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6个月,对电池进行恒压限流补充电2.27V/单体,电流值小于0.25CA,充电时间48~72h。
2. 蓄电池可用于浮充使用和循环使用,电池的充电采用恒压限流方式,电流值:0.1C10~0.25 C10 A,电池浮充运行:25℃2V系列:2.25V/单体,6V或12V系列:2.27V/单体,电池循环使用:25℃2V系列:2.35V/单体,6V或12V系列:2.40V/单体。
3.若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超过20℃~30℃要求对电池的充电电压校正调整,温度过高减小充电电压,温度过低增高充电电压,校正系数4mV/℃。电池所处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均会影响电池的容量和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