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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实施生效以来的第二次降税。当日,山东新大东有限公司从韩国进口的一批货物在威海港口岸顺利通关,按照相关规定,这批货物可享受关税减免。
进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于12月20日起正式签发中韩、中澳优惠原产地证书,该两份优惠原产地证书将采用全程电子化的eCO格式,足不出户即可在需要的地方出证,并可满足发达地区用户的EDI需求。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国终将有91%的产品对韩国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85%。韩国终将有92%的产品对中国取消关税,覆盖自中国进口额的91%。中国的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钢铁、机械设备等行业企业,可降低对韩国出口成本。韩国的机械设备、化工、液晶显示等行业企业,也将更好分享中国商机。但要完成这一目标,需要20年时间。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之日起,可以享受立即免除关税待遇的韩国商品,只占20%。
中韩FTA原产地证标准,即第十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填写“PSR”。
(四)货物适用协定文本3.3条(即附件3-B所列符合特定货物处理的310项产品)的规定,填写“OP”
中韩FTA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和亚太产地证FORM B的区别:
1.一般原产地证CO,仅证明货物原产地是中国,没有关税优惠,到任何国家的均可办理;
2.亚太产地证FORMB,亚太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证书,韩国作为亚太成员国之一,同样适用,针对亚太贸易协定下特定产品享受关税减免;
3.中韩产地证,是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相应的原产地证书,对特定产品关税减免,比如生效后,针对20%的商品可享受立即免除关税,其他陆续相应减免。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CO的优惠税C.O.产地证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的对方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产地证有时还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结汇的必备单据。如买方在申请开信用证(L/C)时常要求提供C.O.产地证以确保其自身利益,银行也常以C.O.产地证作为信用证(L/C)是否解付的重要凭证。中韩原产地证上要显示开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