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B铅酸蓄电池GPL1272 12V7.2AH消防后备系统
1)电池初检为保证新电池投入使用后的合格性能,必须在安装使用前进行系列电池性能试验。电池初检应按照规程来进行,在条件具备并且必要的情况下,应进行全部初检项目,不具备相关实验条件的条件下,应进行基本的性能试验,并要求厂方提供正式的电池性能检测报告。
2)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4)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5) 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6) 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7) 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8)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9) 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计算其放电容量。
1.2在线评估式放电法技术分析
(1)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保护低压值(如46V),使所有后备电池组直接对实际负荷进行放电至整流器输出电压保护设置值。由于现网系统设备绝大多数电池配置后备供电时间为1~4h,放电电流大,应考虑电池组至设备供电回路压降及设备低压工作门限,以及保证系统供电安全,在线评估式放电其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不允许过低(如46V),放电深度有限,对实际负载的放电时间掌握比较困难,评估电池容量难以准确,对电池性能测试有不确定因素存在,从而对保持电池组活性这一放电测试目的难以达到维护预期工作效果;
(2)如果两组电池都有失容或欠容、落后等质量问题,当其放电至整流器输出保护值的时间,不易被维护人员及时发现,此时可能后备电池容量所剩无几,存在高风险。在此情况下,此放电方式比离线放电方式安全性更低;
(3)由于放电深度有限,对保持电池组的活性这一放电测试的目的无法达到,更为关键的是在全容量放电的实践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电池组在放电前期表现正常,但到中后期,有些落后电池才开始逐步暴露出来。这一部分落后单体,于此放电方式的深度不够而没有被发现。所以我们称此放电方式为在线评估式,它只能大致评估电池组性能,或检测此电池组可以放电至此保护电压的时间长短,而无法进一步检查除此时间外究竟还能放电多长时间;
(4)组间电池放电电流不均衡。各组电池将根据自身情况自然分摊系统的负荷电流来放电,落后电池组,内阻大,分摊电流小,而健康电池组,内阻低,分摊电流大,造成某些落后电池因放电电流不够大而无法暴露出来的现象,达不到我们进行放电性能质量检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