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TK蓄电池6-GFM-120 12V120AH详细说明
(1)针对UPS输出端与负载的不同,例如:普通(无输入功率因数校正)输出侧电容滤波的整流器的功率因数以0.7为分界线,也就是说,UPS输出额定容量时,若某UPS设计在输出端能承受功率因数为0.7的负载。实际的UPS不但要能承受功率因数为0.7和<0.7的负载,若UPS输出端承受的功率因数的能力能高一些,即≥0.7,则会安全些。
负载的视在功率增大到UPS的额定容量时,功率因数应不超过0.7,负载的功率因数若低一些,即≤0.7,是安全的。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方面的条件下,才能保证UPS中逆变器的功率半导体开关器件的功率损耗、发热、温升不进入危险状态。
(2)此UPS能否向高功率因数的负载供电呢?
此UPS能否向功率因数=1(或近于1)的负载供电呢?1远大于0.7,是不好办了吗?退一步讲,负载功率因数若是0.9、0.8又如何呢?实际上,无论功率因数多大,只要将对应于该功率因数时的允许电流值作相应的调整(例如:相应减小),都能找到安全的工作范围。因此,要用许多数据(如用表格、曲线等方式)来表示,才能表达清楚。
2.2 额定输出功率
(1)额定输出功率作为技术指标,甚为直观
对于通信用UPS来说,目前标准中采用额定输出功率作为技术指标。这就是,不论功率因数大小,只要在运行时同时注意:视在功率不超出该UPS的额定容量,输出的有功功率不超出该型号的通信用UPS所规定的额定输出功率,就可以了。
(2)额定输出功率的确定
额定输出功率应在输出有功功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在通信用UPS标准中,具有输出有功功率指标,也可用不等式表示为
输出有功功率≥额定容量×0.7(kW/kVA)
此式若改变形式,将“额定容量”移到不等式的左下方,得到(输出有功功率/额定容量)≥0.7(kW/kVA)
可见,不等式的左边就是功率因数的计算关系(其中:输出有功功率含有其单位kW,额定容量含有其单位kVA),不等式的右边就是功率因数的小值和功率因数的单位(即输出有功功率的单位kW与额定容量的单位kVA之比)。
当输出额定容量时,功率因数≥0.7,就是要求通信用UPS低能承担功率因数为0.7;则额定输出功率=额定容量×0.7(kW/kVA)。不同型号的通信用UPS,设计生产单位可按UPS实际性能,若可承担较大的输出有功功率时,可提出数值,定为额定输出功率,也就是鉴定时要达到的输出有功功率上限。若告知在额定容量时能承担的大功率因数(例如:0.8、0.9、1),也可算出额定输出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