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建畜牧养殖业污水处理设备说明 普瑞达环保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有机肥生产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畜禽粪便不得夹杂有其它较明显的杂质。粪便水份控制在85%以下,以保证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控制及堆肥前处理的水份控制。
二、有机肥工艺流程
前处理—主发酵—后熟发酵—后加工—造粒—烘干—包装
好氧堆肥工艺是有机肥生产的主要工艺过程。按供氧方式分为自然通风供氧、翻堆或搅拌供氧和强制通风供氧等。堆肥工艺不论如何分类,通常由前(预)处理、主发酵(亦可称一次发酵或初级发酵)、后发酵(亦可称二次发酵或次级发酵)、后处理及储藏等工序组成。
三、主要设备
粪便储存场、发酵场(发酵车间)、发酵设备(翻堆机、翻抛机)、造粒系统(造粒机)、烘干系统(烘干机)、计量系统、包装系统。
四、主要工艺条件
1.前处理
采用干清粪收集的粪便,前期进行自行发酵。原料粪便储存池应该符合GB50069相关规定的防雨防渗要求,易腐蚀部位应按照GB50046规定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存储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米)。为提高堆肥质量、精制堆肥产品,必须取出其中的杂质,或按需要加入N、P和K添加剂。
2.主发酵
发酵初期物质的分解发酵作用是靠嗜菌(30~40℃为zui适宜生长温度)进行的,随着堆温上升,zui适宜温度45~65℃的嗜热菌取代了嗜温菌,堆肥从中温阶段进入高温阶段。在高温阶段,各种病原菌均可被杀死。一般将温度升高到开始降低为止的阶段称为主发酵阶段。采用条剁式堆肥,自然通风时,高度1.0-1.5米,宽1.5-3.0米,长度任意。发酵温度在45℃以上的时间不少于14天。而采用机械强化槽式或密闭仓式堆肥时,保持发酵温度50℃以上的时间不少于7天或发酵温度在45℃以上的时间不少于14天 (NY1168-2006)。
当堆肥温度上升到60℃以上,保持48小时后开始翻堆,(但当温度超过70℃时,须立即翻堆),翻堆时务必均匀彻底,将低层物料尽量翻入堆中上部,以便充分腐熟,视物料腐熟程度确定翻堆次数。
济南市新建畜牧养殖业污水处理设备说明 普瑞达环保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3.后发酵
经过主发酵的堆肥半成品被达到后发酵工序,将主发酵工序尚未分解的易分解有机物和较难分解的有机物分解,使之变成腐殖酸、氨基酸等比较稳定的有机物,得到完全成熟的堆肥制品。一般把物料堆积到1~2米高,进行后发酵,并要有防止雨水流入的装置。有的场合还需要翻堆和通风,但通常不进行通风,而是每周进行一次翻堆。后发酵时间通常在20~30天以上。
4.后处理
包括造粒、烘干、称量、包装过程。此过程是有机肥商品化的过程。通过造粒系统使有机肥成型,通过一定量的水或蒸汽,使基础肥料在筒体内调湿后充分化学反应,在一定的液相条件下,借助筒体的旋转运动,使物料粒子间产生挤压力团聚成球。烘干系统使成型有机肥水分适中,加快包装进程。自动称量、包装系统应符合NY/T 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中生物有机肥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五、有机肥产品要求
1.外观(感官)
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2.技术指标应符合NY884-2012生物有机肥、NY525-2012有机肥料等规定的要求。
(1)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