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源于传统意识形态和社会控制机制逐渐失效,而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社会稳定风险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历史的因素和现实的因素,人为的因素和政策、法律因素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风险点既有群众的利益诉求过高所引发的,也有现有的政策、规章和法律滞后于中现实发展的原因,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诱发的。
当前社会普遍采用的以整体风险等级为导向的项目稳评框架提出了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判断的五个标准。其中,第四个和第五个标准是两个定量标准,前者从单因素风险程度及其个数的角度,后者从项目整体风险指数大小的角度进行判断,显然都是不合适的。比如,某投资项目有1个重大风险或2-4个较大单因素风险,则判断项目整体风险等级是中风险。按照基本逻辑,只要某项目存在一个可能导致严重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则就意味着这个项目产生了严重的群体性事件,该项目就是高风险。同理,两个“重大风险”,才算项目整体处于高风险等级,这种判断在逻辑上也难以自圆其说。采用综合指数法,在评价标准方面,评价高风险的临界值为0.64,假定一个项目经分析有很多个R=0.64的重大风险,仅有1个R=0.36的较大风险,经叠加计算的综合风险指数一定介于0.36-0.64之间,判断为中风险,与人们的正常认知相悖。
从逻辑严谨性的角度看,对于同一个项目而言,如果可用信息和工作深度一样,那么无论采用哪一个判断标准,得出的判断结果应该是相同的。上述两个定量判断标准难以满足这个基本要求。比如,假定某项目存在污染、拆迁、安全生产3个社会稳定风险,其风险程度R分别为0.8、0.1和0.1。根据标准四,有一个严重风险,项目整体风险等级是中风险;根据标准五,假定上述3个风险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项目整体”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即权重均为1/3,则项目整体风险指数I为0.33,属于低风险,根据两个标准得出的判断结果不一致,更与本项目属于高风险等级的实际不一致。
山东省国稳安全性企业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服务项目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性第三方组织,在稳评业务流程上面有丰富多彩的資源和调查工作经验,大家企业秉持诚实守信、整体实力为本,顾客至上、客户至上的经营管理理念,在逐步完善和提升服务标准的累积了丰富多彩的实际操作工作经验和人力资源,将尽心尽意致力于服务项目于中国各大型企业,为其出示高品质的服务咨询。